首届“天山论检”
检察理论研讨会
高规格高标准的学术会议!
专家咨询委员与一线检察官面对面互动对话!
人多面广业务全的交流!
8月20日,以“推动新时代新疆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主题的首届“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讨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举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李永君检察长出席开幕式并讲话。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新疆法学会相关部门领导到会指导,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特聘专家咨询委员及获奖的论文作者共计130人参加研讨交流。
首届“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讨会,是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及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第二十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具体要求,更好地推动新时代新疆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举办的一次高规格高标准的学术会议。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就为什么要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怎么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如何保障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讲话。
他表示,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既是检察转型的重要动力,也是检察发展的重要内涵,是摆在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面前的重要任务。检察理论研究要始终与领导决策、改革发展、检察业务合拍共振,才能找准定位、彰显价值。检察理论研究要突出方向性、实践性、问题性、特色性、复合性,用理论研究更好激发检察工作呈现新活力、取得新发展。新疆三级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究会要年年办下去,各分州市院轮流承办,通过举办研讨交流,推动在全疆检察机关形成高度重视理论研究、人人参与理论研究的浓厚氛围,大力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实践转化,以推动新时代新疆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陈波在开幕式上致辞,并提出:在检察理论研究中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服务保障“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整合调查研究力量,加快形成新疆检察理论研究整体性工作格局。
研讨会分设“检察基础理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新时代‘四大检察’”、“检察队伍‘四化’和检察改革”四大专题组,并同步开展研讨交流,组员包括论文作者、专家学者、高检院领导、分州市院领导、研究部门负责人、区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所有论文作者结合PPT演示介绍论文所表达的观点,与会的专家学者作为学术嘉宾主持研讨交流,逐一点评亮点和不足。研讨交流氛围热烈,各组成员发言积极。
《分组研讨交流 》
分组研讨后,由各组专家学者推荐的4名论文作者,分别代表各专题组在大会上交流发言,4名专家学者分别代表各组对小组研讨交流情况进行小结和点评。
《大会交流 》
《专家小结点评》
据了解,为举办此次检察理论研讨会,4月25日,自治区检察院专门印发《关于举办“天山论检”研讨会组织报送论文的通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围绕四大专题47个选题深入研究,组织报送论文,经过四次审查、一次查重,最终严格筛选出80篇论文汇编成集、参会交流。首届“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讨会,是对新疆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验收”,也是推动全疆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关键一步。
首届“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讨会评选出论文获奖篇目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优秀奖45个,5个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闭幕式上,与会领导为获奖作者和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颁奖现场》
首届“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讨会创造了新疆检察的“五个首次”,即首次举办“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讨会,首次高度重视高规格高标准的学术会议,首次对参会获奖论文大力度表彰奖励,首次实现专家咨询委员与一线检察官面对面互动对话,首次人多面广业务全的交流。同时,研讨会还达到了“四个收获”,搭建了一个检察理论研究、业务交流的平台,挖掘了一批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形成了一批检察理论成果,拓展了一条与“外脑”紧密结合的途径。首届“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讨会的顺利举办,为新时代新疆检察机关提供了一批更实更具生命力的检察理论研究产品,为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